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8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76次

各市州工信局,重点园区,有关企业: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省电子信息制造业基本情况,充分发挥统计数据为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支撑作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通信业统计年报和2021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工厅运行〔2020〕996号)、工信部《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监测范围

1、工信部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年报对象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

2、工信部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月报对象为列入工信部电子信息制造业重点联系名单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红太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

3、全省重点监测企业。当前产业和产业链监测工作需要,确定蓝思科技等84家企业为重点监测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产业运行监测的组织领导,市州工信局、重点园区分管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地区产业运行监测统计工作。

2、明确工作任务。一是组织本地区纳入工信部统计范围的企业在工信部信息产业运行监测平台(http://zwfwsso.miit.gov.cn/sso/login)注册(已注册企业不需要重新注册),并根据要求填报统计年报、月报数据,及时在系统内审核、上报企业报表。二是组织全省重点监测企业在省工业云平台建档立卡,于每月8日前,在“经济指标”模块报送主要生产、效益指标,以及生产经营亮点、困难与诉求。

3、依法做好监测统计工作。相关企业要按照统计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要求,分别在工信部信息产业运行监测平台(http://202.106.120.244)、省工信厅工业数据云平台及时、如实填报本单位统计报表中各项指标,不得漏报、瞒报和错报。

工作联系人:

省工信厅电子通信产业处 陈龙,电话:0731-88955391。

附件:电子信息制造业重点监测企业名单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23日

附件

电子信息制造业重点监测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