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12月1日起全面实行“两证整合”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1日       来源:      阅读:240次

 本网讯 11月30日上午,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总审计师王宏伟在省工商局联合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举行新闻通报会上通报:从12月1日开始我省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

王宏伟在通报中指出,实现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是2016年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创新举措。此次实施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主要内容是,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推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放宽准入、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商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延伸,有利于降低个体工商户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使公民从事个体经营更加便利;是推进简政放权的有力举措,有利于全面建立程序更加便利、内容更加完善、流程更加优化、资源更加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更加优良的公共服务环境。

王宏伟表示,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根据《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国家税务总局的决策部署,在湖南省工商局牵头组织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各项措施,扎实开展“两证整合”改革相关工作。将进一步优化税收服务,提升服务质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收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