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2日 来源:石门人社局 阅读:151次
今年来,石门县实施“三项补贴”政策助推贫困劳动力培训,15000多名贫困劳动力接受了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
有关扶贫政策明确:县政府招标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对全县法定年龄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进行就业技能、劳动力素质提升、创业培训,县政府将按一定标准给予经费补贴。就业技能培训按500-132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补贴,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按850-204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补贴,创业培训按(syb)800元/人/次、(lyb)120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补贴。贫困劳动力通过半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获得了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1500元/人标准给予定点机构叠加补助。同时,对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每天给予10元的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