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1日       来源:      阅读:88次

 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成立于1975年,是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直属公益二类科研事业单位,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省编办登记注册的湖南省电子信息行业检验检测、评价、认证、研究权威机构,是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验检测实验室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根据公益事业单位的要求,依据国家标准(GB)、国际标准(IEC)、行业标准和客户标准对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信息产品、计算机软件和网络、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安防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医疗电气设备、通讯产品以及电子仪器设备等进行质量监督、检验、鉴定和评价、并提供计量校准、技术咨询、标准化服务及相关专业人才培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个,招聘计划4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13日。
    2.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nxcygkzp@163.com,并与用人单位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收到邮件。以邮箱接收到的报名材料时间为准。因未按要求报名而造成本人报名不成功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含岗位职责、工作履历、岗位需具备的工作经验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命名“岗位名称+姓名”)。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各考试环节入围人员名单、考试安排和要求等信息均在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综合管理部 0731-85121992   
    举报电话: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纪委   0731-82291096

    附件:1.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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